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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接收专业调整学生考核办法
[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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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2019级拟申请转入我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学生实行以下考核办法:

一、工作小组

组长:乔洪、陈波

副组长:钟玮、李瑾

成员:毛艺坛、吕轩、陈艾、梁蓉、李海波、黄艳青、齐栋

二、选拔程序

1、笔试及面试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9日(周四)09:00-11:00

笔试地点:成龙校区 第四实验楼 南402-1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19日(周四)16:00-17:00

面试地点:成龙校区 第四实验楼 南403-2

 

备注: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考

笔试需准备:铅笔,绘图纸,上色用具(马克笔、水彩、彩铅等均可)

2、考核内容

(1)自我介绍和个人陈述,包含转专业的缘由、对原专业和所申请专业的理解及学业规划等。

(2)设计并绘制一套上色服装效果图,并对设计进行说明。

(3)面试老师根据学生情况提问,学生现场作答。

3、成绩比例: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两项相加得出总成绩。

2019年12月22日前学院公布成绩,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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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服装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