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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方案
时间:2026-09-04 14:03:34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   查看:208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长:张来山、陈杉

副组长:钟玮、唐剑辉

成员:梁蓉、李海波、唐甜、谢威海、陈青林、伍茂绮、程思、武豪、陈德志、兰凌、刘玉磊、韦伊纳、刘可洋、姚远、毛栋、陈艾、刘晶晶、杨啸

秘书:李海波、陈青林

(二)成立专家审核小组

1:陈冲、韩旭辉、程思、毛艺坛、何志明

2:钟玮、刘玉磊、高昌苗、杨婕、毛栋

秘书:唐甜、伍茂绮

(三)成立推免工作督查组

组长:张来山

成员:白兰、梁蓉、刘海燕、罗瑶

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推免工作,并设立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84685158,教学管理办公室84684552;学生工作办公室84683088

二、实施报备和回避制度

本单位教职工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的主动报备;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推荐对象和资格审查

(一)推荐对象

自愿申请且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学生资格审查

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按照《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第三条执行。教学管理办公室牵头执行推免工作,对全院2023级本科学生分专业进行成绩核算与排名,对外语等级考试是否合格进行基本条件审查。

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学生的政治表现、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行为表现情况(含违纪处分)、申请加分成绩的材料、学术诚信等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并初审。初审后形成的汇总材料由2023级辅导员提交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审核。

普通序列推免生由学院组织推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由校团委组织推免。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之一,不得同时交叉申请两个类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单列指标,由校团委依照本文件精神制定具体选拔办法(另文通知)。除满足本通知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中第(一)到(七)项要求外,还需满足校团委制定的选拔办法中的条件和规定。

四、名额分配

普通序列推免计划依据学院2023级各专业本科生数按比例分配,按照3.894%分配到各专业。考取研究生情况、A类竞赛获奖、获批国家级一流和省级一流的专业以及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等进行建设支持的情况按奖励性指标和支持性指标进行名额分配。如下:

如果某专业符合条件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在30%以后,则本专业名额自动减少或放弃;减少或自动放弃的名额,由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他专业学生情况进行适当调配,优先考虑综合成绩排名靠前有科研成果或学术专长的学生。

五、加分成绩

学生提交的加分项证明材料须为202691日之前获得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就申请免试资格学生在参军入伍、志愿服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予以加分项进行审核鉴定,并对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六、推免综合排名的计算按照学校评价办法和要求执行

(一)综合成绩(百分制)=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x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计算方式为准)X20%

(二)学业成绩特指专业培养方案中前三学年开设的本专业学生须修读的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不包含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选修课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必修课中按照分类分班学习的英语、体育课程)。

(三)综合成绩中前三年课程成绩由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供,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辅导员提供,加分成绩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提供,总评成绩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提供。

七、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整体安排,结合实际分三个时间点完成具体事项。

(一)9117:00,辅导员转发学校文件,在2023级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组织自愿报名的学生提交申请表和相应证明材料(外语等级证书、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电子版),符合条件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填写放弃声明表。

(二)9415:00前,学院召开专题工作会,根据学校文件确定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并上报学校,同时将工作方案、申请推免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9712:00前,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依据评价办法计算学生总评成绩和排名,根据排名优先原则,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对附件2345等材料进行公示,同时按学校要求上报。

根据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要求,所有推免学生在系统中均需按专业进行统一排名。

八、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推免计划执行,已被接收的推荐免初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二)研究生入学前无法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不参加学校当年推免。

(三)已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当年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

(四)不得以应届毕业生身份通过“双向选择”就业。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无法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在申请、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在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相关处理。

(六)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更多内容详见学校推免文件。未尽事宜,报推免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编辑:服装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