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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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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现将我院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综合评价办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莫智文、陈  波

    副组长:于  宵、乔  洪

成  员:曹  阳、陈  艾、梁文婷、杨  蓓、兰凌、程思、

梁  蓉、李海波、谢威海、热夫木切

二、推荐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于  宵

成  员:刘传军、曹  阳、梁文婷、杨  蓓、钟  玮、兰  凌

三、学生资格审查

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院2013级应届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分专业进行专业成绩核算与排名,对英语等级考试是否合格进行审核,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对学生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核。

四、保研名额

总名额5个。根据学生申请和专业考核、专业面试等情况最后可以做适当调配。

五、综合评价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方式

综合成绩中前三年专业成绩占80%,专业考核成绩占10%,专业面试成绩占5%,三年的行为量化成绩占5%。前三年的专业成绩由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供,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由考评领导小组提供,学生量化成绩由辅导员提供,最后综合成绩由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核算。

2、专业考核内容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产品设计专业、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分别出题2套。

3、专业面试内容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学生情况和专业特点及专业学术研究的要求随机提问,问题不少于3个,限时15分钟。根据面试者对专业学习的认识、研究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考核时间、地点

   2016年9月14日上午8:10—12:10在学院 215 室进行专业考试;14:30在222室进行专业面试。

5、后续安排

9月14日,按照三年专业平均成绩、专业笔试及口试成绩进行综合折算,确定拟推荐名单。名单一经确定,不再更改,并进行公示。

9月18日,将统计表、汇总表等材料,报教务处,进行审查。

 

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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